1. 合伙企业的基础
- 合伙企业由2至20名合伙人共同拥有,他们汇集资本与专业知识,共同赚取利润。
- 设立目的:汇集更大的资本、分担风险与责任,并结合多元的技能与经验。
- 独资转为合伙的优点:资本增加、工作量与风险分担、决策更成熟、业务更易扩展。
- 从会计角度,合伙需编制损益分配账户及多个资本账户(和往来账户),独资则只有一个资本账户。
2. 第26条与合伙协议
- 合伙协议是合伙人签订的书面文件,列明会计条款,如出资额、资本利息、提款利息、合伙人贷款利息、薪金/津贴/花红,以及盈亏分配比例。
- 订立协议的目的:以书面清楚列明各合伙人的权利与义务,避免纠纷。
- 若没有合伙协议,《1961年合伙法令》第26条将自动适用于会计条款。
- 记住无协议的后果:不计资本利息、不计提款利息、无合伙人薪金、盈亏平均分配,合伙人贷款按每年8%计息。
3. 损益分配账户
- 其目的是根据合伙协议将企业的净利(或净亏)分配给各合伙人。
- 它在损益账户之后编制,可用“T”字形或报表格式呈现。
- 加到净利:提款利息(因合伙人向商号“支付”利息)。
- 从净利扣除:资本利息及合伙人薪金/津贴/花红;最终余额为按比例分配的可分利润。
- 合伙人贷款利息不入损益分配账户;它是损益账户中的费用,因为该贷款是商号的负债。
4. 重要计算公式
- 资本利息 = 期初资本余额 × 利率% ×(月数 ÷ 12)。
- 提款利息 = 提款额 × 利率% ×(提款期 ÷ 12);由提款日算至年结。
- 合伙人贷款利息 = 贷款额 × 利率% ×(月数 ÷ 12);若无协议,采用每年8%。
- 盈亏分配可采用三种方法:平均分配、按期初资本比例,或按约定的固定比例。
5. 业主权益:资本账户与往来账户
- 变动资本法:每位合伙人一个资本账户;所有利息、薪金、利润分配及提款均记入其中,故资本余额每年变动。
- 固定资本法:资本账户保持原额,往来账户则记录利息、薪金、利润分配、提款及提款利息。
- 未支付的合伙人贷款利息记入该合伙人往来账户的贷方。
- 往来账户贷方余额=商号欠合伙人(权益);借方余额=合伙人欠商号。
- 权益差异:独资只有一个资本+利润−提款;合伙则分别列示多个资本账户与往来账户。
6. 合伙的解散
- 解散原因:协议期满、合伙人身故/破产、持续亏损,或共同协议结束业务。
- 程序:变卖所有资产、清偿所有负债及解散费用,再按资本账户余额将余下现金分配给合伙人。
- 变现账户记录资产账面值(借方)、变卖所得及所获折扣(贷方);其余额为按比例分配的变现盈亏。
- 银行账收取变卖所得及借方余额合伙人的缴款,并用于清偿负债及支付合伙人资本余额。
- 若合伙人资本账户为借方余额,该合伙人须缴入现金;若无力偿还(Garner诉Murray原则),亏缺由其他合伙人按资本余额比例承担。
| 会计项目 | 适用规则 |
|---|---|
| 资本利息 | 不予计算 |
| 提款利息 | 不予收取 |
| 合伙人薪金/津贴 | 不予计算 |
| 盈亏分配 | 平均分配 |
| 合伙人贷款利息 | 每年8% |
| 项目 | 变动资本 | 固定资本 |
|---|---|---|
| 账户数目 | 仅资本账户 | 资本账户+往来账户 |
| 资本余额 | 每年变动 | 保持不变 |
| 记录利息、薪金、提款 | 记入资本账户 | 记入往来账户 |
为什么提款利息在损益分配账户中列为加项?
因为合伙人提取现金或货物作私人用途时,被视为向商号“支付”利息,故会增加可分配的利润。
变现账户与损益分配账户有何区别?
损益分配账户在业务运作时分配经营利润;变现账户仅在解散时用于计算变卖资产的盈亏。
合伙人贷款利息记在哪里?
它是损益账户中的费用(非损益分配账户),因贷款属负债;若未支付,则记入合伙人往来账户的贷方。